根据《关于开展2024年本科生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》相关要求,我院有序开展2024-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、中集助学金、阳光华艺本科生新生助学金、阳光华艺励志助学金评定工作。本次评定严格遵循学生本人申请、学院助学金评定小组综合评审的流程开展。现将本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及社会助学金初评结果予以公示。
本次公示兼顾学生个人隐私保护,采用线下张贴初评名单的形式对外公示;学生本人可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查询个人申请审核结果。
如对认定名单存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,以书面或面谈方式向学工办反映。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,要有具体事实,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情况的,一律不予受理。
公示期: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9日17:00止
公示结果粘贴于经济学院明德楼1001办公室外公告栏
联系人:柯老师
联系电话:0755-26538795
经济学院
2024年10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