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26-04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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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按照学校招生计划,根据考生招生考试总成绩(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),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、业务素质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。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4月21日—4月27日。如有异议,可于4月27日前向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,或者深圳大学纪检(监察)室反映。
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:0755-26536177 电子邮箱:szuyz@szu.edu.cn
深圳大学纪检(监察)室 电话:0755-26534925 电子邮箱:jiwei@szu.edu.cn
经济学院
2026年4月21日